大学法学教育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特点,学生因为社会阅历的不足,往往出现学会了书本知识却不一定能灵活运用,在分析具体案件时一筹莫展。"翻转课堂"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将其运用在法学教学过程中,通过将以"教"为中心的课堂向以"学"为中心的学堂的转化,实现形式与内容的互动,可以提升法学理论的直观性、形象性,有利于学生对抽象理论的及时消化并能增强学生课堂内外的参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