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法解释(三)》明确股权可以善意取得。但该规定仅列举两种情形,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情形不止这两种,对于其他情形能否适用善意取得,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本文从夫妻一方处分股权的视角分析,以司法案例为切入点,揭示目前我国立法、司法适用在股权纠纷解决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举措,以期明确此类案件的审判思路,杜绝同案不同判情形的再次发生,维护法律的权威。

  • 单位
    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