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改时写入了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引入这一重要程序的背景是:巩固国内反腐斗争成效、惩戒腐败,加强与国际公约的衔接;进一步完善司法审判制度。在立法上确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实践中的重要体现,体现了党中央的反腐决心。从立法到司法实施,任何一个全新刑事诉讼制度在实践中都必然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挑战,我国刑事缺席审判的实践经验尚且不多,实践的案例较少,但是仍可以发现其中的一些问题需要修正,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来完善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