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目前,乌鲁木齐城市社区治理仍以政府主导,存在社区居民参与意识较差,缺乏参与的动力,参与结构不合理,参与方式被动,参与范围有限,参与渠道、制度、载体缺乏,参与效能总体偏低等问题。创新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尤其是复杂重点社区治理,需要政府、居委会、居民自身等各相关主体的共同努力,要在转变社区管理体制与治理模式,完善社区治理结构,营造居民参与的外部环境,培养居民社区意识,增强居民参与能力,拓宽居民参与渠道、健全居民参与制度、拓展居民参与的空间,引导社区少数民族居民参与,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的服务等方面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