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论述了民事规范准用于行政协议的问题。首先,要确定什么是行政协议,行政协议是设定、变更与废止行政权利义务的协议;其次,构成行政协议的情况下,考察是否存在特别规则,如果没有特别规则,而且确定存在法律漏洞的情况下,则可以准用民事规范。在准用民事规范时,要结合行政协议的特点,修正地进行适用。具体如在违法无效的情况下,必须是严重违反的情况下,才会导致行政协议的无效。在解除的情况下,要结合民法上继续性合同终止规则以及情势变更规则,进行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