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目前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采取的对策是部门、单位的投资性支出指标先报资产机构审核,然后再提交预算机构,但这种治标的做法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的问题。本文从治本的角度提出了两个思路:一是深化复式预算制度改革,将一般公共预算划分为经常预算和资产预算,由预算机构和资产机构分别负责完成编制工作;二是通过机构改革将资产管理机构并入预算管理机构,以求能彻底解决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的问题。通过比较两个思路的利弊得失,本文认为采用第二个思路相对更好。

  • 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