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地方政府以规范制度与政治势能迅速推动其在辖域内的全面覆盖,基层实践能否实现预期的制度效能,关键在于基层治理场域与协商民主运行之间是否形成良性互动。协商民主经由主体汇聚与信息传导两种机制改善村庄场域割裂且内卷化的治理结构。村庄治理场域呈现"倒T型""L型"和"I型"三种协商样态,这主要是受社会资本、精英互动与村干能力的共同形塑。村庄治理场域对基层协商民主的落地和形态产生结构性约束,为协商民主效能提供能动的行动者和地方性规则。提升基层协商民主效能,需要培育有能力的村干部群体、激活村庄自治组织并提升村庄内部的合作意识和公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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