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天津市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12月2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7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市长廖国勋2021年12月31日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