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立足于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积极开展破产程序检察监督,通过检察权介入破产程序的启动、债权确认、破产审理程序等环节,重点关注执转破、债权申报、债务人财产确定、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财产分配方案等内容。在现有破产程序检察监督实践的基础上,建议围绕完善立法供给、规范监督程序启动、探索多元化监督方式以及优化府院联动机制等内容进一步完善破产程序检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