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地发展,人均收入水平提高,国民对精神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精神生活要求的提升必然会带来知识产权的复杂化。近些年我国知识产权案件不仅增多而且呈现出跨国发展趋势。因此,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适用逐渐成为研究热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已有对涉外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且吸收了国外先进经验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与被请求保护地法的原则。然而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仍然出现界限模糊、引用不清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在未来需要根据国情进一步划清被请求保护地的界限,完善相关解释,并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中尽快填补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立法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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