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化环境中,中国地方政府参与经济建设的行为具有“与市场共演”的特征。这种特征的表现之一是,地方政府参与经济建设的工作重心从招商引资转向营商环境治理。研究发现,“政府培育市场”“市场反塑政府”“政府与市场互惠”的共演过程,为地方政府参与经济建设的行为转变提供了不竭动力;而在共演过程中形成的地方政府与市场重复博弈的良性互动,推动着地方政府的行为向着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持续调整。政府作为市场作用机制发挥的“助市者”,是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双强模式”的重要基础,这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与鲜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