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林业物权的保护要遵循《物权法》第三章规定的物权保护的基本规范,其核心内容即落实这些物权请求权。按照《物权法》规定的物权请求权类型,明确其一般原理在林业物权保护中的应用。就其内容而言,主要涉及林业物权请求权,即物权人为了保全和恢复物权的完满状态,而以侵害人为对象所享有的请求权,当该请求权因为侵害人不配合而难以实现时,物权人可以据此诉诸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其主张。可以说,林业物权保护的核心内容,即落实这些物权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