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事审前法官制度缺位导致一系列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侦查程序、起诉程序和庭前程序中产生了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诸多审前程序中的弊端无不与刑事审前法官制度的缺位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因此必须建立我国的审前法官制度。

  • 单位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