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身发展实际现状和弊端出发,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可尝试和实施"资历、岗位、业绩"三元素的二次分配制度。这一薪酬分配制度综合考虑了教职工的资历、岗位和任务业绩,充分体现出任务业绩工资的激励作用。学院应先结合校情实际核定编制和设定岗位,在严格定编、科学设岗的基础上,尝试分权,实行津贴费用总额包干、二次分配管理。这一思路和做法体现了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薪酬分配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