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总工发〔2022〕18号为适应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制度体系建设,全国总工会对2018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工会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3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14件规范性文件失效。《全国总工会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工会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已经第十七届全总党组第14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全国总工会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工会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