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旅游发展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风文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均有推动作用,并促使乡村朝着现代化治理方向发展。课题组选取东兴竹山村作为案例地,通过调研分析,发现在旅游发展过程中的乡村治理存在基础设施与服务有待进一步优化、村民自治主体缺失、人才队伍建设落后、自治能力薄弱、治理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等问题。基于此,从治理主体、过程和特征等方面提出乡村旅游与乡村治理协调发展路径。结果表明,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乡村生产、生活公共基础设施、乡村生活、生态环境治理等标准体系,推进生态农业转型发展,才能推动宜居、宜游、宜业的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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