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旧收入准则对传统实体企业的收入确认更具指导性,但对新型互联网企业,其经济业务几乎都发生在线上,经营模式异于线下企业,新型业务的收入确认缺少具体指导,致企业间确认方法各异。新出台的新收入准则针对互联网企业的经营特殊性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这意味着互联网企业的会计指标及同行业的财务报表更具可比性。本文探究了新准则的主要变化,分析了新准则下企业收入确认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案:预售业务中企业收到的定金计入预收账款,后续支付的价款计为合同负债;积分奖励计入预收账款;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确认收入时计入预计负债;建议企业采用产出法确认广告收入。希望本文能为进一步解决新准则下电商企业收入确认的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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