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政府政策的推动帮助下,传媒行业发展迅猛,很多影视传媒企业也借并购重组来整合上下游产业链。针对企业在并购过程中产生的不合理的高额溢价所产生的商誉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文章通过行业代表企业华录百纳2014年的并购案例,以现行的新会计准则作为依据,探讨传媒行业存在的高估商誉、高商誉减值问题及原因,同时对商誉减值风险做出相关预防措施以及行业推广,对完善我国商誉的相关准则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