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秦国在统一进程中,根据被征服地区的顺逆程度,对新征服的非秦族群地区采取置郡县直辖和设立附属臣邦两种模式。秦属臣邦在保留原有“王侯君长”的同时,设置官员进行监督导化,秦“道”制即起源于臣邦中的“道官”系统,并在臣邦秦制化的过程中得到完善,发展为管理非华夏族群地区的与县平级的地方行政机构。从秦简文与封泥材料看,“道”即“導”,“道”制本意就是导化蛮夷,与交通道路无关。臣邦与“道”的主官为“丞”,意为辅佐,隐含“導”义,与县、都官主官称呼有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