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出现,使传统的电影发行窗口理论和实践正面临严峻挑战。电影发行窗口规则,是电影商业逻辑的产物。电影商业利益的最大化、电影消费者剩余的最小化,其核心就是电影在最合适的窗口、以最合适的价格被最大量的观众消费。因此,"合适"成为衡量窗口规则的真正标准。这一标准是市场在博弈过程中形成的。从商业逻辑判断,影院的第一窗口位置和窗口期90天规则虽然受到挑战,但其"优先地位"依然继续存在。没有经历影院窗口的电影不能产生影响力和体验感的最大化。而没有后影院市场的扩展,就不会有电影商业价值和传播价值的最大化。在新的窗口竞争面前,影院更需要强化其体验感、社交性和场景化,使其成为不可替代的电影窗口并继续成为电影多窗口市场的发动机和推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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