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据法律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中,应当加强能动履职,做到精准监督。办理撤销缓刑监督案件中,通过查阅社区矫正档案和信息管理平台积极发现违法线索,综合运用调查询问、信息核查等方式深入调查核实,全面查明违法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对符合撤销缓刑法定情形但社区矫正机构未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的,依法予以监督;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或者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用高质量法律监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