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加强人大监督,应在监督的刚性上着力。作为法定的人大监督权,刚性是固有的,关键在彰显。其中,发挥专委会“专”的职能和作用,尤为重要。专委会履职具有法定性、专业性、经常性的特点,对于彰显人大监督刚性举足轻重、不可替代。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进一步充实完善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并具体规定了七项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对专委会“可以就有关问题开展调研询问”作出规定。这对基层人大专委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