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域是国家与社会之间承上启下的治理枢纽,市域治理协调城乡共进。公共空间是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要素组成,“地摊经济”等非正规经济造成公共空间的个体化、经营化,涉及“公域”“私域”的法理冲突。非正规经济从业主体、经营方式和时空分布考验市域社会治理效能,地摊空间成为不同主体参与城市空间生产和城市生活的权利交织场域,涉及权利与权利、权利与权力、权力与权力的张力,法理本质是法的价值排序调适。市域空间权利是多样态开放性权利束,包含技术—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心理等面向的结构耦合。完善地方立法理念,充分发挥自治组织功能,优化“智能+”技术治理,文化涵养市域发展权,是调适市域空间权利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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