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新泾公园体育伤害案民事判决结果,体现了业余体育活动中自甘风险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的二元适用关系,但对于详细致伤情形和运动技术性细节问题的描述比较模糊。体育伤害案件应该充分考虑体育行业的特殊性和运动技术的合规性,将运动情境与运动技术考量置于专业判断的重要位置,有必要建立体育专项技术咨询程序,考虑咨询体育专业人士的意见,发挥运动技术考量在体育伤害责任认定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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