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教[2020]2号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回应新时代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切实解决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无人管"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总体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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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