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诉讼发展到今天,办案主体已经由原来的单一审判员发展到现在的书记员、调解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陪审员等多元主体,办案程序从单一的开庭裁判发展到立案调解、诉前调解、审前程序、庭审程序、判后答疑等多样程序。人力资源的丰富和民事程序的完善,为创新民事诉讼办案模式提供了资源和土壤。本文在充分总结回顾司法资源逐渐丰富历程的基础上,运用同素异构原理,改变现有管理和资源配置模式,探索“以案件为中心”配置资源,通过分段赋权、细化职责,突出各类主体独立解纷的优势,强化各程序协同作用,实现案件随程序推进逐层过滤、梯次化解,达到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