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国中医药报》2020年12月10日讯:近日,《山西省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县域医疗卫生财政投入。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中医药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