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侦查阶段中,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和相应诉讼权利一直是我们法治改革关注的重点问题,其中笔者认为最核心的一点就是确保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辩护权,以此可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得到最大化的保护。在现代刑事诉讼中,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则是律师辩护权中一项最基础的权利,是保证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重要一环。所以,想要全面保护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就不得不探讨律师的调查取证权。鉴于此,深入地分析研究在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相关内容、提高律师调查取证权在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是我们不可回避的问题。只有当律师的相关权利得到完善后,才能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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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重庆人文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