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提出:教师要让学生在大量的语言实践中掌握语言运用的规律,语言的学习应该在语言实践中完成,语言实践的过程就是语言内化和外化的过程。因而,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教师既要引领学生感悟语言文字所承载的文化内涵,也要充分发挥语文的工具性作用。读写结合是学生实践语言、运用语言、发展语言能力的一种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