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从公平性角度对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制度的筹资政策进行分析。方法:收集2008—2015年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的筹资数据,新农合数据来自于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9—2012),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2013—2016)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计信息手册(2008—2015),居民医保数据主要来自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9—2016)和中国社会保险年鉴(2009—2015)。采用了根据支付能力筹资的方式来衡量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的公平性。选择个人缴费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作为比较医保筹资公平性的具体指标。结果: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类似,个人缴费占人均筹资额比例低于1/4。人均筹资额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分别低于2%和5%,而个人缴费占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低于1%。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比例的差距有所扩大。结论: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低。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医保采取的平等筹资掩盖了城乡居民在医保筹资方面的不公平性。

  • 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