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正处于媒体大变革、大融合的时代进程中,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转型融合的速度在加快,深度在加深。新媒体造就了新的传播空间,催生了新的传媒业态,为文化产业增添了新气象。然而,由于法治体系建设还未能跟得上文化产业和信息传媒发展的步伐,新传播空间中乱象丛生,监管面临难题。于是,媒介内容传播亟待步入法治正轨。这是优化当前文化传播环境,变革当前行政执法手段,使文化产业内容传播监管拥有根本性的法理依据,使文化产业内容传播符合依法治国根本要求的必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