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保:我入职某公司已有5年,与公司连续订立过2次固定期劳动合同。自入职以来,我的身体状况良好,工作积极主动,无任何差错,公司也认可我的各方面能力。不料,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我提出续订,公司竟然不同意,声称届时将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请问:在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时,公司可否终止劳动合同?若不可以,我可否向公司索赔吗?

  • 单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