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巴伐利亚州强制诉前调解法的出台以及适用情况反映了德国立法者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用意。强制诉前调解法的适用情况表明,该法对案件分流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当事人诉权行使有所限制,因此该制度运行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巴伐利亚州的经验对中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尤其是诉讼外调解制度的建立有一定的启示。这些启示包括有助于正确理解强制诉前调解的正当性、强制诉前调解程序的适用范围、诉前调解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以及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