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依靠政府或市场供给公共服务已然无法有效地契合民众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跨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同合作被视为针对紧迫复杂的社会问题的解决之道。公共服务供给本质上具有多元性和复杂性,需要考量服务具体类型,匹配不同的供给主体,相应采选差异化的供给方式。而政府、市场主体、社会非营利组织在结构、功能等层面的互补性也决定了必须通过多元协同合作供给,方能有效求解单一主体供给所面临的掣肘和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