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金融危机治理理论和金融危机国际传导理论,以东亚发展模式为基本特征的东亚区域经济发展对危机传导具有积极和消极双重作用。经济区域化的制度安排与危机传导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东亚区域经济内各国(地区)在经济发展模式上具有的共性特点使得金融危机国际传导效应可以通过三个方面的制度安排得到强化:区域经济发展的相似性安排;货币一体化安排;产业结构趋同的安排。因此,应将调整传统的东亚经济发展模式,采取"金融优先"的"新地区主义"为形式的国际合作方式,坚持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作为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危机阻隔机制建设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