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采用案例比较分析法,剖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激励机制。研究发现:专业合作社内开展信用合作的关键在于信用合作产生的联合利润增加值是否满足了直接利益相关者的激励约束。相对于没有利润共享机制的专业合作社,有利润共享机制的专业合作社的联合利润增加值更容易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激励约束。针对政府推动开展信用合作的专业合作社,需要修正"不承诺固定收益"条款,以激励资金供给者社员参与信用合作。另外,高机会成本的专业合作社内信用合作易造成信用合作风险,对此应加强制度建设,防控信用合作风险。上述发现为专业合作社内开展信用合作的动因及激励来源提供了科学解释,为专业合作社内信用合作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落地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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