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推进合宪性审查的实践中,“宪法精神”已然成为具有规范性的审查标准。对“宪法精神”规范内涵的确定,需要进行历史维度的考察,解读“八二宪法”的时代精神。“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从负面形成了“八二宪法”起草的社会共识。从肖蔚云、许崇德等宪法起草者的记述中可以看出,从修宪基础、宪法指导思想到宪法文本的具体表述和规定,“八二宪法”都贯穿着对“文化大革命”反面经验的总结。“改革开放”作为文革的对立面,也是“八二宪法”的宪法精神之所在,并在历次宪法修改中不断得到确认和充实。在新时代,对“宪法精神”的历史解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适用宪法,推进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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