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法教学本应承担思政价值,因为法律是思想道德的底线,它们的情感价值是一致的,优秀的思想是一致的,指导做人的规则是相互渗透的。在经济领域中,基于经济法的综合性、政策性、行政主导性的特征,以及以社会为本位的原则,其更多的是引导人们走向公平公正、文明和谐、平等自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市场机制,懂得维护个人利益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因此,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着眼于布鲁姆三个领域的教育目标,找到实现课程思政教育的正确途径,以获得良好的思政效果。

  • 单位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