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4月20日8时2分四川雅安市芦山县发生里氏7.0级强烈地震。据雅安市政府应急办通报,震中芦山县龙门乡99%以上房屋垮塌,受灾面积1.25万平方公里,受灾人口152万。四川省民政厅4月23日6时统计,地震已造成193人死亡、25人失踪、12211人受伤。地震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破坏,震后产生的涉灾法律问题也前所未有的得到关注和重视。地震或救灾中伤亡情形很多,有建筑物垮塌致人伤亡,有自身避灾不当伤亡,有抢险救灾伤亡,有行进途中坠落物打击伤亡等,这些伤亡是否属于工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多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