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联网"与"数字"为载体的数字经济时代改变了传统消费支付中的现金支付与卡基支付方式,移动支付因其便捷性与安全性涌入并占据交易市场,进而引发拒收现金现象。消费者支付方式选择自由也陷入困境:支付方式本质上有别于商品与服务,以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法提供适当法律保护。支付方式选择自由要求在保障支付方式开放性的同时必须有法律对此予以明确,要求经营者明示消费者具有选择支付方式自由的义务,从而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