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外资立法的原则

作者:陈丽华
来源:求索, 2006, (11): 90-92.
DOI:10.16059/j.cnki.cn43-1008/c.2006.11.030

摘要

中国的经济形势与改革开放初期有了很大不同,外资法正面临重大修改。在这次修订中,我们应当明确,中国不再需要外资来弥补本国资本短缺问题,而是利用外资促进竞争。因此,立法时应从市场总体利益考虑,营造一个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将兼顾公平与效率作为确定立法原则的依据,将保护和发展民族产业、保护资源和环境、对外资逐步实行国民待遇作为立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