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论是政府数据开放共享,还是授权运营都离不开权属界定,清晰明确的数据权利归属不仅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还有助于提高数据主体的积极性。政府数据归属目前仍然是一个没有定论的问题。针对政府数据权利归属现有研究主要基于国有财产理论,将政府数据归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通过引入数据信托制度,运用“双重所有权”理论,将数据所有权解析成名义所有权与实质所有权。然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仍然面临着政府数据确权难,政府数据流通难等困境。因此,有必要在理清政府数据意涵的前提下,破解政府数据归属国家或引入数据信托制度的缺陷,从公众参与的角度,根据政府数据具体的应用场景,政府数据不同的获取方式予以归属界定。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