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未成年人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种普遍现象,由于未成年人欠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管理和保护其财产,各国民法普遍规定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财产的监护职责。我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长期以来,社会更多关注未成年人在家庭生活中人身权益的保护,对遭遇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