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规模化和服务规模化是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创新的两个维度。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在统一经营层面体现为经营性服务与管理性服务分离,使得统一经营层面服务主体多元化。农民合作社可以在统一经营层面通过服务规模化扮演社会化服务提供者角色,为小农户生产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也可以在分散经营层面通过土地规模化扮演规模化农业生产主体角色,获得土地经营权进而推动土地规模经营;还可以扮演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者与分散的农业经营者双重角色。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要将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作为强有力的政策抓手,切实增强农民合作社自身实力,提升带动和服务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社通过多种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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