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标责任制是公共政策研究领域的重点和难点.本文以G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为例,通过观察政策设计、政策执行和政策监督等环节,探究目标责任制、官员理性行为对政策效果的作用机理,并试图突破固有研究范式探寻一个新的逻辑进行诠释.研究发现:政策主体都有一定的公共服务动机,构成驱动政策设计臻于完善和执行趋于有效的正向动力(M);而目标责任制特别是其中的目标分解及考核压力,构成政策主体被迫权衡乃至选择策略性行为的负向阻力(R).实践中这两种力量始终处于博弈状态,当政策主体的公共服务动力强于目标考核所带来的阻力(M>R)时,政策实施趋于理想;而当两者力量相当(M≈R)时,政策效果呈现不稳定状态;当前者不抵后者(M<R)时,政策趋于走样.因此,应尽量强化政策主体的正向动力,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升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减少可能导致政策走样的制度性阻力,不断优化政策推行的目标责任制、降低其"刚性约束"的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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