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线医疗、线上教育等新就业形态依托线上优势,盘活了劳动力市场存量。新就业形态快速增长的同时,要及时补齐法律短板,解决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障问题,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新就业形态已成为稳就业重要渠道。新就业形态特质新就业形态涌现的背景是我国数字技术发展、数字平台搭建和数字经济广泛渗透,其内在特质与疫情防控条件下人流限制性、无接触式商业突发性要求有很强契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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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防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