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8年5月29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保山市中院)公开审理了保山XX煤炭有限公司X煤矿(以下简称X煤矿)不服保山市隆阳区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案件经过。2017年9月5日,原X市国税局稽查局(以下简称X稽查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X煤矿"隐瞒销售收入行为",除追缴增值税2418081.73元外,作出罚款1209040.96元的处理决定。X煤矿不服,向保山市隆阳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