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局是嘉庆以后在州县大量设置,以办理不在传统州县行政体制内的政务、地方公务及洋务的机构。清代四川州县公局的兴起与地方办理军需、流差及财政经费短缺有密切关系。公局的运行经费主要来自地方税收加派留存或其他公局的转移支付。相较于衙门书差行政经费不足的境况,公局经费相对充足,甚至补贴衙门短缺的行政经费。晚清州县公局体系的形成,表明既有以知县为首的衙门行政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嘉庆以后州县行政事务不断增加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清政府对地方的控制,也为后来州县新政改革打下一定基础,是传统中国州县行政体制改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