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23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的"经确认后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