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也许是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近段时间希望了解民事诉讼司法管辖地发生民事纠纷欲通过打官司解决纷争,究竟到什么地方的哪一级法院起诉等案例较以往增加,如鹰潭的熬先生已到2家法院起诉立案,结果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均以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拒绝受理。我们在合同中常常看到这样的约定:"本合同发生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到某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在此约定下,法院是否应受理呢?